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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类
XX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XX)X仲裁字第XX号
申请人:XX 身份号码XXXX,住XX省XX市XX小区XX号。
委托代理人:XX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公司 住所地:XX
委托代理人:XX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了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之间因XX引起的争议仲裁案。本案编号为(XX)X仲裁字第XX号。
本案适用本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的《XX仲裁规则》。
本会受理本案后,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向两被申请人分别送达了答辩通知、仲裁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两被申请人在开庭前未提交答辩材料。
因各方未能按期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依据本会仲裁规则,本会主任指定XXX先生担任本案独任仲裁员,于XXXX年XX月XX日组成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各方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和人员均未提出异议。仲裁庭决定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开庭审理本案,并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向当事人各方送达了开庭通知。
仲裁庭审阅了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后,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两被申请人经本会书面通知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庭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审理。仲裁庭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复印件与原件进行了核对,对本案有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询问。庭审结束前,申请人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和庭审情况,依照相关法律及仲裁规则的规定,作出本裁决。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一)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及仲裁庭对证据的采纳
二、仲裁庭意见
三、裁决
仲裁员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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