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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

公司增资的方式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君耀律师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24日     次浏览

依照《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依据《公司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增资方式:

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即公司所增加的注册资本来源为公司的税后可分配的盈余或资本公积金。依照《公司法》第166条第1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因此,在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时,完全可以以公司已经提留的法定公积金或者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即使公司公积金已经用于弥补此前年度的亏损,如公司对当年有可供分配的税后盈余,也可用于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向股东募集资金:即公司增加资本的注册资金来源于公司股东的追加出资。依照《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向股东以外的主体募集资金增资:即引入新的投资者。

向股东以外的主体募集资金,既无可避免地涉及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问题,又有可能涉及新加入的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所以最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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